一、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全球首个全覆盖主要经济体诞生
2026年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对于同中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方已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自2026年5月1日起,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和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这一举措覆盖53个非洲建交国,实施期为2年。在此期间,中方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深化中非经贸制度性合作。商务部表示,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是中方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成果、筑牢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创新举措,必将为中非贸易投资合作和非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6年恰逢中非开启外交关系70周年,零关税政策的实施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将有力促进非洲农产品、矿产品、工业品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中非贸易规模迈上新台阶。
二、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打造中非贸易高效枢纽
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为中非贸易提供重要的平台支撑和物流保障。综合保税区作为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扩大对非进口、促进中非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若干措施》提出24项具体举措,聚焦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检测、维修等业务,为中非高技术产业合作提供载体;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支持非洲资源性产品、农产品在区内进行保税加工,延伸产业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非洲进口商品既可通过一般贸易进入国内市场,也可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直达消费者;提高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运用智能审图、区块链等技术提升非洲进口商品通关效率。各地综合保税区正积极布局非洲特色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冷链物流基地等设施,为非洲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搭建"快车道"。
三、对外投资法治保障完善,护航中资企业赴非投资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的出台,为中资企业赴非洲投资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规定明确建立投资壁垒调查制度,对境外投资过程中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歧视性措施等开展调查,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进行审查,在促进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非洲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涉及能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投资等多个领域。对外投资新规通过分类分级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风险防控,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非洲工业化进程,又引导企业提高投资科学性和安全性。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时指出,高位阶专门立法将长期施行的有效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济贸易规则,明确对外投资服务、管理、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